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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中国陆续建立了一批动物保护组织,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动物保护组织迎来了其发展的高峰。活跃在中国的动物保护组织总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由扶持或推动而建立的动物保护组织,如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1983年)等。这类官办动物保护组织,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在权力下放过程中建立的,自上而下承担了分离或转让出来的一些监管与保护职能,是主动保护动物和环境的结果。[1]265

  二是由民间自发产生的草根动物保护组织,如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1992年)、绿眼睛(2000年)等,还有如自然之友(1994年)、绿色营(1996年)、绿色江河(1999年)等环保组织也都把动物保护作为其重要活动领域。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环境意识开始觉醒,特别是新中间阶层的壮大和国际动物保护组织的推动为这类草根动物保护组织提供了发展的基础。

  三是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全球动物保护是一个整体,越来越多的动物保护组织走向国际化,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在世界环境保护中举足轻重,世界各国的动物保护组织纷纷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还有一些动物保护组织通过注入资金和支持项目的方式在中国开展动物保护活动。世界自然基金会是第一个受邀来中国开展工作的非环保组织,在中国开展了包括大熊猫保护等工作。世界上最古老的动物福利慈善机构——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1999年正式开始在中国开展支持保护野生动物、友伴动物收容所和爱护动物教育等项目。[2]122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1993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1999年)、国际鹤类基金会(1997年)、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1998年)、美国野生救援协会(2000年)、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亚洲动物基金会等纷纷开展与动物保护相关的工作。

  动物保护组织积极开展与动物保护相关的工作,包括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藏羚羊、亚洲象),救助陷于危机和苦难中的动物,制止野生动物贸易,提倡加强动物保护立法,以及提高公众动物保护意识的教育等。

  野生动物保护是动物保护组织传统和着力开展的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珍稀、濒危物种,如对大熊猫、金丝猴、藏羚羊等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实效。1995年“大学生绿色营”、“自然之友”发起的保护滇金丝猴行动,在有关部门、媒体、北京学生环保社团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使得滇金丝猴最后的栖息地得以保存下来。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受藏羚羊制品非法贸易的影响,藏羚羊面临灭绝。“绿色江河”为了保护藏羚羊,在可可西里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民间自然保护站——“索南达杰自然保护站”。“自然之友”自1995年开始从各方面支持保护藏羚羊行动,“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亲自给英国首相布莱尔写信要求英国制止其国内非法藏羚羊绒贸易。“绿色北京”发起了“拯救藏羚羊网站同盟”,使藏羚羊保护通过互联网得到宣传,引起了更大范围的关注。林业局、当地、国际动物保护组织(如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和国际社会积极采取措施共同行动,为有效保护藏羚羊献计献策。[3]76

  按照国际公认标准,动物可以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六类。动物保护虽然涵盖了动物福利的内容,但动物保护的重点是珍稀和濒危野生动物,目的是保护这类动物的种群以避免其灭绝。而动物福利的重点是实验动物、农场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和娱乐动物,目的是避免动物受到虐待和身体的损伤,避免动物遭受折磨和痛苦。[4]

  中国公众和已经开始认识到动物福利的重要性,动物保护组织除了开展传统的动物保护工作,越来越关注动物福利。除了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北京、上海、湖南、黑龙江等地也相继成立了类似的组织,开展救护小动物的实践,建立了一批救护收容小动物的基地。

  亚洲动物基金会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非动物福利慈善组织,于1998年在中国内地开展工作,主要工作领域是动物福利,主要项目之一就是拯

  一方面,动物保护组织通过诸如出版书籍、举办讲座和会议、组织培训、组织公益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与媒体合作等方式推进动物伦理的理论研究,加强动物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动物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基于我国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较少和动物保护的范围狭窄的现实情况,动物保护组织积极呼吁我国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加快动物保护与福利立法。

  合法性是指由于被判断或被相信符合某种规则而被承认或被接受,包括法律合法性和社会合法性。由于法律和制度层面的限制,许多动物保护组织不具备法律合法性,即没能登记注册。由于不具备法律合法性和专业性不足等原因又限制了其社会合法性的提高,导致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不高、影响力不大,极大地限制了其发展。[5]

  中国动物保护组织由于合法性低、专业性不足等因素,造成了包括在吸引人才、筹集资金、招募志愿者等方面的资源动员能力不足。从成员来看,中国动物保护组织主要由专家、学者、高校学生等组成,社会大众参与程度还很低。从资金来源来看,主要来自于拨款、国际机构的援助和内部成员的会费和捐赠,缺乏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财力支持。 (三)发展不均衡、覆盖面窄

  目前中国动物保护组织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性,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中国动物保护组织主要集中在一些中心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沈阳、成都、武汉等,远未覆盖到非中心城市及广大农村地区。

  中国的动物保护实践呈现出由单个组织行为逐步转向相互配合、联合行动的发展趋势。保护滇金丝猴、保护藏羚羊等行动已经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动物保护组织相互配合、联合行动的发展趋势。1999年至2001年,自然之友、绿色江河、地球之友、绿家园志愿者、绿色北京等多家动物保护组织和媒体在全国掀起了“拯救藏羚羊”的热潮,使得动物保护组织的联合化趋势进一步突显。[3]198

  我国动物保护组织并非如西方采取与对立的态度,而是主动谋求与建立合作关系。对动物保护组织来说,这是一种现实主义的考虑。在目前以为主导的情境下,动物保护组织缺乏与平等对话的实力,把自身定位为力量的补充,采取温和的常规化渠道,如向部门提出建议、利用大众媒体进行批评监督等,有利于获取的支持与信任。但同时由于动物保护组织缺乏有效的施压手段和砝码,对它们批评建议的接受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部门的态度,结果是在与各级寻求合作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很难产生实质性和结构性的现实影响,使得动物保护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这种状况不利于动物保护组织的长期发展与壮大。[1]262-263参考文献

  [1]江心.中国环境ngo与间关系:以“自然之友”为例[m]//郇庆治.环境政治学理论与实践.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

  [2]绿色未来丛书编委会.绿色行动:世界各国的环保组织[m].广州:广东世界图书出版,2009.

  [3]绿色未来丛书编委会.绿色档案:当代中国著名的民间环保组织[m].广州:广东世界图书出版,2009.

  [4]董婉维,程津津,尚昌连,等.动物福利与动物保护的关系[j].实验动物科学与管理,2006,23(1):59-60.

  [5]陶传进.中国环保ngo的社会合法性调查[m]//杨东平.中国环境危机与转机(200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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